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房产关注 > 正文

观点:城市开发应优先使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土地
2018-06-14 14:41:20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嘉宾在论坛演讲。(人民网 孔海丽/摄)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 (孔海丽)今日,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联合主办,...
\

嘉宾在论坛演讲。(人民网 孔海丽/摄)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 (孔海丽)今日,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联合主办,京投发展(600683.SH)冠名的2018轨道交通TOD与投融资创新论坛在北京举行,对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TOD项目实操落地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研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演讲中对轨道上的城市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就TOD模式下的城市规划设计提出了创新建议。

以香港和北京的对比为例,轨道上的城市具有3大特点,分别为土地是集约高效利用、城市建设土地集中在轨道车站周围、轨道交通基本覆盖城市建设用地,城市交通以公共交通为主。

业内人士认为,城市建设指标应该向轨道交通车站周边聚集。应该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以盘活存量为主,严控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当前,北京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采取“增减挂”的方式,总体减量的同时,在轨道车站周边增量,平衡好各方利益。

TOD模式下的城市开发应该有基本原则。在轨道交通车站周围、新区、开发区等位置可以划定TOD片区,并分为主中心、次中心、组团中心。在建设中,设计适宜的步行街道和人行尺度的街区,混合使用办公、居住、商业和服务功能街区,并根据公共交通客运量确定城市功能和密度,提高道路网密度。

与会嘉宾表示,尽管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方面有大量的投入,但是轨道交通的建设速度依然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速度。“过去我们城市的发展、新城的建设更多是由机动车带动的,而不是轨道交通”该人士表示,未来城市开发应改优先使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的土地,并在轨道交通项目立项的时候考虑到城市土地开发层面问题。

本次会议上,有嘉宾提出了关于创新土地出让方式的建议,土地出让方式应该包括协议、划拨、招拍挂,以促进轨道车站周围用地形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一体化方案,并且鼓励轨道交通场站、公交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上进行综合开发。

相关热词搜索:轨道 车站 观点

上一篇:社区商铺投资,显露复苏迹象
下一篇:龙湖集团入选福布斯全球企业前500强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