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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县:土地“乱占”违建“扎堆”利了谁?
2021-07-19 11:09:56   来源:山西法视融媒   评论:0 点击:

​​山西平遥县:土地乱占违建扎堆利了谁?2020年7月3日,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农村建设八不准的要求。...

​​山西平遥县:土地“乱占”违建“扎堆”利了谁?

 

2020年7月3日,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提出了农村建设“八不准”的要求。自然资源部明确表态: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然而,在山西平遥县中都乡南良如村却是另一番景象,耕地乱占,违建如雨后春笋。

 

在利益的驱使下,土地非法转让、倒买倒卖已司空见惯,开发商为了搞房地产,还未与村民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就将挖掘机开进了农田,导致大片青苗被损毁,农田周边的树木也遭到铲除。村民私下非法倒卖土地每亩获利数十万元。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南良如村村干部竟然给开发商“赠送土地”23余亩,究竟有何“猫腻”?

如上图1所示为:中都乡南梁如村全景

 

圈占耕地几百亩 违法建筑几十处

 

近年来,平遥县在城建发展上可谓是“大跃进式”西进,因此随着平遥古城动车站和新建人民医院在南良如村落成,南良如村的土地就成了村干部“发家致富”的金饭碗。正如平遥人戏称,“谁拥有了土地,谁就能获得财富”。

 

据南良如村百姓举报称,南良如村书记尹海奇,于2013年圈占集体耕地(自家口粮田1.78亩),违法修建了豪宅大院、、田园车场、蘑菇大棚。2019年,他又圈占集体耕地(自家枣树地0.4亩),通过中介人张志强,以约20万元的价格非法倒卖给西城人张继栋(小名:张二明),违法修建成4间2层的大院,不仅如此,在该院的东侧,张继栋擅自硬化、私自占用村集体机耕道一条,用于该院的出入“专线”。

 

如上图2所示 左图:为南良如村党委书记尹海奇,于2013年圈占集体耕地——自家分得口粮田1.78亩,违法修建的豪宅大院、田园车场、蘑菇大棚;右图:为尹海奇于2018年,圈占集体园地——自家分得枣树地0.4亩,通过中介人张志强,以大约20万元的价格,非法倒卖给西城人张继栋(小名:张二明),违法修建成“4间2层”的大院。

 

村书记如此非法倒卖土地搞违建,村主任尹金林也不甘示弱,于是他让其哥哥尹金树和弟弟尹金全圈占、倒卖南良如村东沟集体61.5亩耕地的三分之二(约41亩),同样搞起了违建。

 

如上图3所示:南良如村民众所周知,平遥县动车古城站北、文景大道西,南良如村固有的61.5亩“梨园”

 

南良如村人少地广,再加上土地越来越成了“香饽饽”,因此各方势力都来南良如村“淘金”。据知情人透露,位于平遥县古城动车站北,文景大道西,原属于南良如村61.5亩处于盛产期的梨园,在村委主任尹金林的“操作”下,被其弟弟尹金全实际控制,村民们质疑,这都是集体资产,最终谁在“获利”?

 

根据《平遥县委县政府信息化中心网站》项目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双林大道南侧,清沙河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67684.46㎡,亦即,101.5亩。这正是平遥县昌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在南良如村开发的“紫御蘭亭住宅小区”。

 

如上图4所示: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2日,平遥县昌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良如村开发的紫御蘭亭住宅小区。在【平遥县委县政府信息化中心网站】〔项目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双林大道南侧,清沙河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67684.46㎡,亦即,101.5亩。

 

▲如上图5所示:红框为平遥县昌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良如村实际“圈占土地”

令人质疑的是,2021年5月28日,经现场实地勘测:平遥县昌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良如村开发的“紫御蘭亭住宅小区”,实际圈占土地竟然高达125.13亩。减去项目审批总占地面积101.5亩,再减去闫壁村2.75亩占地,是谁将南良如村集体23.63亩土地“赠送”给平遥县昌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村民举报的材料显示,当下南良如村被非法侵占、违法流转的土地高达248.13亩。违建19处:已经建成大院5个、大仓库3个、大别墅8个、别墅9个、大豪宅1个、正在建设的大院2个、已围待建的大院3个、圈地拟建的大院3个、假借简易建筑圈占地3处。

 

如上图6所示:南良如村-东沟“八大红圈”之内的众多违建,均为南良如村-村委主任尹金林,放纵其哥哥尹金树和弟弟尹金全所为。

 

如此之多的违法占地,如此之多的违法建筑,平遥县各级职能部门谁来监管?

 

主管职能部门被指不作为

 

对于平遥县中都乡南良如村民举报村支书、村主任非法倒卖圈占土地,以及该村违法建筑如此疯狂的问题,举报人向平遥县政府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2021年5月6日,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称,南良如村东沟地类:旱地;东西:230米;面积:41000多平米,亦即61.5亩。归中都乡自然资源所监管,局里没规划、也无审批,不让搞建设。

 

2021年5月6日,古陶镇自然资源所张鑫所长称,2019南良如村-东沟“9栋别墅”的违建是乡里和县上拆的,不是我们拆的,我们没有行政强制权力。

 

“对此违建,我们已经做出拆除、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执法监察股已经移送法院。移送原因:一、是涉及违法修建;二、尹金树非法转让土地。目前,该处罚的也处罚了,该办的我们也办了。我们履职已经到位,该我们办的我们都办了。”张所长如是说(有视频录音为证)。

 

据知情人透露,这3排9栋违法别墅,自然资源局对尹金树做出了罚款百万多元的《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从2019年被“拆除”以来,非法销售违建的尹金树不仅不服处罚,而且还将自然资源局起诉到法院,至今没有宣判结果。

 

2019年12月26日,3排9栋违法别墅是在中都乡温瑶、陈江君,王鸿仁等3位乡干部的现场督办下,仅仅就房顶自行挑了点房檐、雨罩和阳台。目前,依旧巍然屹立,而且又完全恢复,已有多户入住……

 

2021年5月6日,就南良如村-东沟61.5亩地的违建的问题,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监察股李主任说道:“见见人家股长,我们监察股的宋股长那几天下去来。对这个情况比较了解,知情。”

 

然而面对举报人的质问“东沟9栋违建别墅”之时,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监察股宋股长却称:那个不是我们拆的,乡里头拆的,这个情况我不知道!

 

当问及东沟现在非法占地有多少亩?宋股长竟然说“不知道,你得问所长!所长是最清楚的,他所里的事,他肯定知道。”

 

同是5月6日下午,据中都乡政府分管土地的仵副乡长透露,南良如村东沟9栋违建的别墅,是拆过,而且涉嫌“土地非法转让”(有视频为证)。

 

仵副乡长明确提出平遥县搞一个“违建拆除行动”,东沟已被列入摸底范围,也在“卫星拍摄的范围”,但是至今南良如村的违建没有拆除,更不可思议的是原来拆除的又完好,并且入住了。

 

对于中都乡南良如村-东沟61.5亩地的一沟违建情况,中都乡党委书记郭效云表示,目前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立案了,属于违建。拆除违建是乡里边和城乡规划所的工作范围,听说2019年12月对东沟“九栋别墅”进行过拆除。目前纪委也立案了,查村干部呢!

 

“至于南良如村的其他违建,也都的立案,但是这应该是自然资源局办理,乡党委、乡政府不知道。村民宅基地建房,自然资源局都移交到农村农业局进行立案。至于到底南良如村东沟有多少违建,非法占地多少亩,这都得跟村里核实,已经安排了。”中都乡党委书记郭效云这样作答。

 

监管不力、失职渎职 要追责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八不准”)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八不准”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31起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情况。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透露,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这31起案件均依法从严进行了查处。她表示,有的项目一动土即被制止和查处,该复耕的限期已经复耕,违法状态也已消除,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问责,涉嫌构成犯罪的,已被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崔瑛在通报31起违法占地案件查处情况时指出,公开通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意提醒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打消侥幸心理,各类违法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甚至触犯刑律。同时,她也提醒地方党委政府要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一旦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崔瑛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推动追责问责及整改落实,形成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守护耕地红线的合力。

 

如此严厉的“零容忍”态度严格要求、严查案件、严肃追责,打击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希望平遥县各级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这样的行为,还当地百姓一片蓝天。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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