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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天然气事故4人逝世,文件中建议追究责任,相关人员
2021-07-23 10:58:00   来源:融媒在线   评论:0 点击:

​​忻州市天然气事故4人逝世,文件中建议追究责任,相关人员却毫发无损2019年9月5日,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天然气管网改造...

​​忻州市天然气事故4人逝世,文件中建议追究责任,相关人员却毫发无损

 

2019年9月5日,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天然气管网改造作业点发生一起气体窒息重大事故,造成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4名工作人员逝世。事故发生后忻州市管理机构下达了对事故调查的批复文件,然执法部门对这份文件竟然视若无睹,不为所动,事故发生了将近两年,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是本次事故中的受害者家属,下面是事件内容的详情阐述:

 

2019年的9月5日下午,原平市天然气公司工人在公司生产副总马某华,运行部户外副经理樊某宇的带领下,在永康南路瑞邦帝景小区对面路边生产作业,在工作中导致4名工作人员逝世,,那晚上家属一直等不到他们下班回家,等到的却是第二天下午,天然气领导托人告知出事的消息,这消息犹如晴天辟雳,当我们看到的时候,他们已然躺在了殡仪馆,对于我们每个家庭来说,简直犹如天塌下来一般…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究竟怎么发生的我们不的而知。

 

事故发生后,忻州市应急管理单位启动了调查工作,作出了《原平市永康南路天然气管网改造“9.5”气体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经忻州市上级单位批复,同意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同意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性质:该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其中建议追究责任人员有栗某双,马某华。

我们家属强忍悲痛,去找原平天然气现场领导询问孩子出事经过,但是天然气事故现场领导一直不给我们解释,反复寻找无果,于是我们去找原平市管理机构反映此事,同时找原平市执法部门处理此事,然而却一直没有结果。

 

2019年9月6日忻州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我们家属期待着事故的真相会被揭开。

 

2019年9月13日,在家属的在次追问下,原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栗某双证实:在本次事故中,公司生产运行部经理靳某翔和三名员工是在正常的上班过程中维修管道发生意外的。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声明)

 

家属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奔走找忻州市应急管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终于在2021年2月7日,忻州监督部门住应急管理部门领导才通知让我们家属看到忻州市相关单位对《调查报告》的批复。

(管理部门下达的批复文件)

 

《调查报告》中对于事故企业的基本情况,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还有对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都有明确的显示。我们家属经过多方面了解,再结合栗某双的证实,对事故的性质认定结论存在很大疑问。

 

在本次事故中,公司生产运行部经理靳某翔和三名员工是在正常的上班过程中维修管道发生意外的。为何就认定成了“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家属多次找山西省应急管理单位,山西省应急管理单位主管工作人员承诺对此事故进行处理,但直到现在仍没有结果,其中的隐情不得而知。

(应急管理单位发布的事故的通知文件)

 

令家属欣慰的是忻州市应急管理单位发的通知文件中提到的“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家属期待正如《调查报告》中所提的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追究责任的处理建议,特别是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栗某双、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马某华追究责任的建议。通过追责问责、避免以后不幸再次发生,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同时给逝者一个交代。

 

本起事故是一起安全事故,深层次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单位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家属认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再加之事故发生时,天然气现场负责人没有及时组织施救,导致事故扩大,是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对重要领导责任和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启动对重要领导责任和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是原平市执法机构、审判机构的职责所在。家属多次去原平市执法机构报案、审判机构申诉,原平市执法机构、审判机构没有立案、也没有给′不立案的理由,审判机构也启动了对执法机构不立案的监督程序,可原平市执法机构却没有答复。

 

再者,家属认为,对本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追究责任本应是相关主管单位主动作为,而不是家属提出诉求后才予以回应(审判机构也没有回应),这是对相关部门能力的考验,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应有举措。让家属不解的是,难道原平执法机构认为家属的诉求违规,不必回应,这让我们家属非常困惑,难道这就是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吗?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家属尝试过向原平市管理单位,原平监督单位,原平市执法机构、原平市审判机构,山西省应急管理单位,山西省督导(但是督导组告我们,我们反应的问题已转回我们原平处理,可是一直没有结果)等多部门反应此问题都没有得到处理。

 

家属只能求助于媒体,望借助于媒体的监督,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毕竟是4位年轻鲜活的生命,同时也希望原平市管理单位,原平市执法单位能够对此案立案调查,严肃处理此事,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家属一个交待,还逝者一个公道,给社会群众一个信服的答复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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