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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偷排废水,终难逃法网!
2022-08-01 16:47: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0 点击:

7月27日,常平镇沙湖口片区出现水质异常现象,常平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现场线索,查处了一家在零星废水桶上做手脚,偷排生产废水的企业。案件...
7月27日,常平镇沙湖口片区出现水质异常现象,常平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现场线索,查处了一家在零星废水桶上做手脚,偷排生产废水的企业。

案件情况

当天,临近中午,烈日当空,常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顶着近40度的高温,对沙湖口片区企业展开溯源排查,根据事发点水体特殊的酸臭气味,执法人员初步判断导致水质异常的企业属于食品行业,并对照管网图及纳污范围,全力追溯污染源头。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食品公司厂外雨水排放口有水体排出,于是立即行动,固定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

▲执法人员检查涉案企业生产情况

经查,该公司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设有调配、烘干、清洗等工序,生产时会产生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存至零星废水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零星废水桶处设有1条通向雨水沟的管道,该管道设有阀门,打开阀门后零星废水桶内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雨水沟处,流向厂界外,最终流入寒溪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涉嫌逃避监管的行为制作双笔录立案处理。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发现零星废水桶内的废水直接排放至雨水沟处

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该涉案公司或将面临最低十万,最高一百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平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打击超标排放、偷排直排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环境违法企业,确保“雨水入河,废污水入厂”,一旦发现企业偷排、污水处理尾水排放不达标等现象,将一查到底、顶格处理,让企业法人担当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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