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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东沟煤业被指污染左云县生态局是在监管还是撑保护伞
2022-10-10 13:52:30   来源:weibo   评论:0 点击:

2022年9月26日讯:大同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09月29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柏山村西,法定代表人为王富强。经...
2022年9月26日讯:大同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09月29日,注册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柏山村西,法定代表人为王富强。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因原煤露天生产作业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这种环保法律法规不容许的环境违法行为,该企业却故意为之,而作为环境监管单位的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却称让企业把原煤苫盖了,该局如此监管让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这到底是在治理环境污染还是在为企业充当保护伞?

2022年3月以来,我们就在反映群众的指引下,多次来到山西省大同东沟煤业现场。看到该企业的原煤大面积露天堆放没有苫盖,生产过程中未使用任何的抑尘降尘设施,致使粉尘污染严重,且该企业的煤棚也在建设期间,也未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任何的封闭输送皮带,和装卸煤炭的筒仓。经过多次观察这个地方好像是一个没有环境监管的地方,那么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日常就没有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管的职能吗?2022年9月14日我们把该问题反映到大同市人民政府热线后,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给大同市政府热线的回馈是已要求企业将原煤进行苫盖。这看似合理的治理回馈意见却存在着诸多问题,该企业长期以来原煤都是露天堆放,生产过程中未使用任何的抑尘降尘设施,致使粉尘污染严重。而作为属地环境监管单位的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日常又是如何监管的呢?难道环境问题就靠群众举报吗?靠群众举报也属于正常,但是针对该企业明知在环保法律法规不容许的情况下依旧把原煤露天堆放、也不苫盖、也不使用抑尘设施这样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为何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只让企业苫盖了之呢?为何不能依据环保法来执法呢?这是否在纵容企业污染环境呢或者还是另有其他隐情?

​经查在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看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中显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验收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

那么该企业其他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通过验收呢?

根据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的执法人员提供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140000054191631M001Q我们却没有查到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经查左云县煤炭储运企业在2018年因未实施全封闭原煤露天堆放不符合要求但未停业整治,被中央环境督察组通报。

依据:《大同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该方案中显示的附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问题所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严不实不彻底,

序号8、

存在具体问题:关于“全面排查各类煤场、料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的任务整改不到位,督察发现,左云县、云冈区等县(区)多处煤堆场,未实施全封闭原煤露天堆放不符合要求但未停业整治。

整改目标及措施整改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18家煤场封闭,2019年6月底前完成55家煤场封闭。

整改措施:对未按时限实行全封闭的洗储企业按不同情况予以停业整顿,或由县(区)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责任单位:煤炭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以上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整改方案要求在2019年6月完成整改措施:对未按时限实行全封闭的洗储企业按不同情况予以停业整顿,或由县(区)政府予以关停取缔。

大同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以来原煤露天堆放等粉尘污染问题,以及2022年才开始密闭煤棚建设,这显然和中央环境督察组要求不相符,该清单中还显示了对左云县煤场治理不彻底的通报和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左云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煤炭生产储运企业如此监管和治理让群众质疑该局涉嫌欺骗中央环境督察组!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来源:we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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