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如果协议书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2.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债务处理等。这些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以便在离婚后执行。
3. 离婚协议书应当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为了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邀请见证人或者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4. 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协议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5.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法院会根据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书合法有效,法院会予以采纳;如果协议书存在瑕疵,法院可以要求双方进行修改。
夫妻之间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为了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协议书内容真实、合法、明确;
- 邀请见证人或者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 在签订协议书时,双方要保持理智、公平、公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