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登记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以下是具体的选择标准:
1. 一方户口所在地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2. 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情况下,离婚登记应当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如果原婚姻登记机关已经撤销或者变动,可以选择新的婚姻登记机关。
3. 异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长期在外地居住,也可以选择在外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等。
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
-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若干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