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角下无性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2025-07-04 13:32:57 法律知识 0
在婚姻关系中,性生活是夫妻双方的重要权利和义务之一。当夫妻双方长期无法进行性生活时,是否可以依据民法典撤销婚姻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探讨。


一、无性婚姻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无性婚姻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无法进行正常性生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二、无性婚姻是否可以撤销

在司法实践中,无性婚姻是否可以撤销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1. 是否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无性婚姻并不属于这些情形,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为婚姻无效。

2. 是否构成婚姻撤销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婚姻撤销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等。如果无性婚姻是由于一方欺诈或胁迫导致的,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无性婚姻是由于夫妻双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如生理疾病、心理障碍等,则不能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


三、结论

在民法典视角下,无性婚姻本身并不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但是,如果无性婚姻是由于一方欺诈或胁迫导致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婚姻撤销的情形。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如遇到无性婚姻等问题,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共同解决婚姻中的问题。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