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制网郑州专稿:(记者郑文杰)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本叫二十里铺乡,这里在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交通便利,中原西路穿石柱岗村而过。这里是明朝藩王朱元璋之孙端和王子朱朝伦的王家花园所在地。村里至今保留着花园石柱等历史遗物。离此不远的邻村就是三个王爷的墓地。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历史的车轮转到了2013年,所有的一切改变了,即将消失了。
2013年五一劳动节本该是个欢乐的日子,但是荥阳市豫龙镇石柱岗村的百姓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群众人心惶惶,无心生产,唉声叹气,气愤、无助、绝望、没地方讲理!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官商勾结, 强迫拆迁。 为何这次拆迁群众如此抵触呢?据了解有以下原因:
一:拆迁没有公示。既没有相关政府文件,也没有说明目的用途,先有非正规开发商在闹腾,后有镇政府人员逼迫和变相诱导,却没人说明拆迁名义和目的。甚至不敢说出究竟是镇政府还是市政府下的拆迁决定。
二、赔偿过低不公平。每户按宅基证赔付300平米,一路之隔的须水镇孙庄村是按每户500平米赔付。过渡费这里是每人每月按400元(具体是200元还是400元至今没人能够说得明白),旁边的庙王村每户过渡费每月4000元。而且违反先安置后拆迁的规定,现在是村民无处安身,很多村民准备在野地里搭窝棚居住,情景凄惨!政府连村民的赔偿款也只是承诺,但并不见给与村民,这让村民如何能相信,开发商和政府的诚信何在?而且安置房在远离原址几里地以外的地方,并且是密集的高层建筑,据说要在村原址上要盖什么高档别墅小区,(国家明令禁止别墅类土地审批)
三、拆迁程序不对。没有公示,没有走招拍挂手续。没有召开群众大会达成一致意见,未就赔偿条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日夜逼迫村民签字交证,先以利诱,不成则改为威胁,镇政府人员说“民斗不过官,认了吧,某人抗拒拆迁被打死活埋,谁谁被抓进进去现在还没放出来” “过了几号不签字就按违章强拆”,不分时间,不分昼夜逼迫,终于导致一老人不堪逼迫而死。镇政府自知理亏,私下赔偿一笔钱款安抚死者家属。老人死后安静了没几天的他们在临近五一节日时又出来逼迫群众。
那么为何当地市、镇政府官员如此热衷于拆迁呢,是土地是利益在起决定作用。政府以极低价格从农民手里买进来(每亩千元)再以每亩几十万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建起别墅洋房再以每平米7000至数万的价格卖给富人。政府得利,开发商得利,百姓遭殃。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新型城镇化”吗?是否有点某朝代跑马圈地的味
其实百姓并不反对开发,反对的是强迫抢夺强拆,城镇化不应以抢夺和牺牲农民利益为手段,不能只是政府和开发商得利,也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互惠互利的原则,但是这里看到的只有政府官员的疯狂和不择手段。当地农民在愤怒,在哭泣,在颤抖,他们不愿意被赶上20层的高楼。他们即将失去祖祖辈辈生活传承了千年的祖宅,他们即将成为失地农民,没有土地了,以后就不叫农民了,他们将以何为生,怎样养家糊口,政府没人管!
失地后的农民,没有了收入,他们明天又该如何谋生?荥阳市政府强迫逼迫强拆难道就没人管吗?国务院领导讲:有些地方不顾农民合法权益搞强制拆迁,把农民赶上楼。难道荥阳市政府你们这样做不是在与国务院的精神背道而驰吗?目前村民们处于痛苦和无助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么这些无权无势的农民面对违背自己意愿的明显是强拆,抢夺自己合法权益的政府行为时又该如何呢?本报将做长期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