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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调查】“红顶商人”的权与利
2014-10-10 09:33:26   来源:新产经   评论:0 点击:

  《新产经》记者 徐广忠 王成刚  目前,为期近3个月的全国土地财政审计工作正在全面展开,预计10月底结束,随后审计报告即将出炉。...
  《新产经》记者 徐广忠 王成刚

  目前,为期近3个月的全国土地财政审计工作正在全面展开,预计10月底结束,随后审计报告即将出炉。

  据悉,早在2014年年初,国土资源审计就被列为今年审计署的重点工作。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08年-2013年6年间,地方政府总计约15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将成为审计重点之一。

  此次审计的重点是土地出让金的资料,并由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债务还款来源中占据较大比例,而与房地产开发及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有关的信托、资管及私募基金项目或亦将受到此次专项审计的波及。

  此前,中央巡视组在巡视的21个省份中,发现20个省份存在房地产腐败现象,占比高达95%,而19名省部级官员在中央巡视组进驻后落马,其中不少高官落马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土地领域为腐败重灾区。

  从过去的情况看,地方卖地财政不但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收的三大动力,而且已经成为地方官员腐败寻租的重要渠道,卖地收入账本成为藏污纳垢之处。

  在审计正式启动之前,佳木斯市原国土局局长宋学英在狱中写下3万多字的《自述》,反思从2002年到2012年担任国土局局长的处境和抉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土局的权力和无奈。

  近年来,国土局出现腐败问题较其他部门严重的多,究其原因,就是“权力”过重,特别是行政审批权,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最大诱因。由于土地官员手握行政审批、执法、大额度资金的管理和支配等巨大权力,加上权力制约有限,导致问题频发。

  既有高度集中的权力,也有巨大的风险。佳木斯市原国土局局长宋学英提到,他曾在市领导的指示下,为佳木斯市最大的国企——新时代城投公司违规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让其融资骗贷数十亿元。

  据报道,佳木斯城投公司由市长兼任董事长,规划、国土等部门联合造假,为城投贷款提供“假土地证”。

  《新产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佳木斯城投公司的情况并非孤例,近几年来,不断有城投公司因种种原因卷进舆论的漩涡,也为各地高发的地方债敲响警钟。

  目前,由于土地市场的不景气,大量的借债和投资让一些地方政府难以为继,倍感压力。

  除债务繁重外,为了迅速扩张和便于管理,很多城投公司都是由政府要职的领导来兼职董事长和法人,一些土地、城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加入其中,既有公务员身份,又在企业中兼任相关职务。

  部分城投公司为了发行债务等需要,将很多土地以划拨的形式充实到公司中用来抵押发行债务,而有的公司通过融资后直接投资开发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盈利,高度垄断的城投公司正在渐渐走向灰暗地带。

  无独有偶,佳木斯城投并非个案。在黑龙江省,与此相邻的黑河市城投公司也存在相关问题,其与佳木斯的运营模式和当地满大街的套娃一样,虽大小有别,却有共同之处。

  据知情者反映,黑河市城投公司的现任法人和董事长是由副市长潘杨兼任。《新产经》记者从获得的一份资料中发现,2013年9月,黑河城投公司董事会选举潘杨为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任期3年。另外,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也分别在该公司担任不同职务,整个城投公司俨然成了黑河市的小政府。

  同时,黑河城投公司还注册成立了安居地产公司,在黑河市一中对面开发了名为“东城佳苑”的房地产项目。

  另据了解,黑河市城投公司还向职工集资,并定期支付利息。同时,黑河市财政局等单位还向城投公司注入大量补贴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黑河城投公司发行了8亿元债券,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方式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以评估值为152466.06万元的1343774平方米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其中黑河市规划区内有5宗国有土地用于抵押,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面积约为923074平方米。五大连池风景区有2宗国有土地用于抵押,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面积约为420700平方米。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经评估确认的地价总额为26188.40万元。

  黑河城投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由黑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土地投资方式持有22.50%的股份,黑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持有76.50%的股份,黑河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持有1%的股份,共同组建完成。

  根据我国《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然而,和佳木斯一样,黑河市却将隶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承担的土地储备工作,交由经营性的城投公司来完成,进行土地储备工作。另外,黑河城投公司还成立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样一来,黑河城投公司既有收储土地的职责,又有在土地上开发项目的权力,左手倒右手,等于从自己手里拿地。

  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同时,《公务员法》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现象也有着明确规定,给予记过、降级或撤职等处分。

  而对于黑河城投公司存在的政府官员兼职情况,《新产经》记者询问黑河市城投公司以及相关部门,但没有对此做出相关解释。

  8月13日,《新产经》记者在当地采访发现,黑河城投公司下属安居地产公司开发的“东城佳苑”房地产项目已经竣工并入住。对此黑河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开发该项目也是按照招拍挂购买的土地,但没有提供相关资料。

  对此当地一房地产商指出,他们公司开发的项目都是从黑河土地储备中心买地,而黑河城投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也从土地储备中心买地,在这样的格局下,很难做到公平竞争。

  业内人士指出,如此“红顶商人”现象,不利于政府官员开展工作,且容易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以及给政府官员的灰色收入提供“保护伞”和“寄居蟹”,更重要的是,“政企合一”还可能扭曲市场机制,诱发垄断。政府依法监管规范市场,才能保证市场的充分竞争。如果大批官员兼职企业高管,试问如何公平、公正、中立地去监管市场呢?

  对此现象有专家指出,城投公司的出现,给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这种既有政府平台又有企业性质的双重身份模式,使得企业规模迅速扩张,在土地储备、拆迁改造、融资贷款等方面首当其冲,如同航空母舰一路高歌猛进让其他企业望尘莫及。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估算,目前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约10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6.5%。有关方面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3800多家,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

  为了解决资本金不足或资本金不实以及抽逃资本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采取各种变通手法向平台注入不实资产‘滥竽充数’。另外,投融资平台高管官员居多,这些官员缺乏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及风险防范常识,易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再就是,这些投融资公司过份依赖土地,偿债来源大多是建立在土地价格上涨预期基础之上,如果地价下跌,土地出让困难,还款就会发生困难。

  专家指出,城投债之所以造成危机,也存在领导干部考核体制的原因。城投债即使违约,也是若干年之后的事,现任地方政府领导人多希望手上可用的资金越多越好,谁借贷越多,政绩就越突出,至于还债则是继任者的事。

  今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明确: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这意味着,全国上万家国资城投公司将迎来新的变革,它们将不再是政府的融资平台,不再被允许为政府融资,而是将变为纯粹的企业。相信新规的不断出台、监管的日趋完善能日益树立起政府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的新形象,不能既戴“官帽子”,又握“钱袋子”,彻底斩断官员兼职的空间和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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