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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焦化厂烟尘裸排无监管 环保局王科长称:企业我哥开的
2016-07-14 10:08:50   来源:地球网   评论:0 点击:

  2016年3月1日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地方立法形式推进大气治理。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
  2016年3月1日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地方立法形式推进大气治理。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3个月,武安市居民向《地球》杂志社反映,武安市天煜煤焦化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煜焦化)和宝烨煤焦化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烨焦化)两个焦化厂,烟尘裸排污染环境。《条例》在武安市形同虚设。

  6月29日《地球》杂志社记者实地走访了位于河北省武安市磁山镇和冶陶镇两个乡镇的焦化厂,发现当地的环保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在举报人的带领下,记者沿着一条尘土飞扬的小路来到位于磁山镇崔炉村附近的天煜焦化厂,在距离天煜焦化厂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天煜焦化排出的黑、白、黄浓浓的烟雾充斥天空,遮天蔽日。在天煜焦化厂南面看到,焦炉装煤时黄烟四溢,出焦过程中黑烟滚滚,就像核弹爆炸的蘑菇云!刺鼻的气味更是让人难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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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炉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家住在崔炉村北边,家里窗台上、屋顶上、院子里到处是黑灰,特别脏。这些灰还可以忍受,就是那股子熏人的臭味儿让人难以忍受。村里在厂子里上班的亲戚说,那股子臭味是硫,有毒,让他去地里干活时带个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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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问:你怎么不戴口罩呢?他苦笑着说:我们天天住在这里,吃饭、睡觉总不能也戴着口罩吧,还不是一样吸着这些毒烟,老百姓的命不值钱呗!

  从两点半到三点,记者观察到,天煜焦化厂共排烟五次,每十五分钟左右厂区就会冒出浓浓的黄色烟雾与黑色烟雾。

  下午四点左右,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到了位于武安市西部陶冶镇固镇村附近的宝烨焦化,在厂区围墙的外面,能清楚的看到到厂区里露天堆放着象小山一样的煤堆扬尘四起,空气中充斥着刺鼻味道。距离宝烨焦化厂只有500米左右的新安村村民深受其害,一位在玉米地干活的张姓村民说:一刮西北风,刺鼻的臭味和黑灰扑头盖脸,让人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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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三点半到四点半,记者看到宝烨焦化工厂直排黑色、黄色浓烟五次,平均每十分钟就排放一次,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呛人的二氧化硫气味,刺鼻的气味熏得人头晕脑胀。

  记者拨打12369热线举报“天煜焦化和宝烨焦化”污染问题,武安环保局一直没有回应。

  7月12日,记者再次到武安市天煜焦化和宝烨焦化进行实地调研,在厂区周围看到两个焦化厂黑黄色浓烟裸排!

  记者依法向武安市环保局举报,要求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但未能如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迟迟未到。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环保局一位自称是宣教科姓王的科长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天煜是我哥的厂子,你就别再采访了。”记者没有答应王科长的要求,王科长就气愤的说:“你们采访也没用,就是上个头条我们也不怕,上了头条也白上。”武安市环保局对于这两家企业公开包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态度,更加印证了当地村民投诉无门的说法。

  2016年2月“澎湃新闻”曾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河北肺癌死亡率40年上涨306% 空气污染或为主因》的稿件。武安市环保局有了这样的科长,河北省肺癌死亡率上涨306%也就不足为奇了!

  河北省今年3月1日出台实施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7条,就列出了可追责、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10种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主体功能区定位、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盲目决策,致使大气环境遭受破坏的;

  (二)在职责范围内对严重大气污染事件处置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四)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五)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六)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七)截留、挪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

  (八)对举报不及时查处或者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

  (九)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大气污染案件不移送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有其中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安市环保局对污染企业如此监管,环保干部成了企业的“保护伞”,大气污染肺癌死亡率上涨,谁在拿人民生命开玩笑?

  此事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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