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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县:中央督办省厅通报的朴玉实业污染更严重了
2017-06-29 14:27:12   来源:头条   评论:0 点击:

  《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国家扎实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国家扎实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山西省委、省政府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工作,及时出台了《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关于在全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明确今后要建立完善环保督察机制,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环保大检查,从细从严从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近年来,因环保问题也使众多官员被问责甚至成为阶下囚,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曾被中央督办、省环保厅通报的朴玉实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却变本加厉。

  近日,本刊接到投诉称:兴县魏家滩镇石槽咀村的朴玉实业有限公司,因为污染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多年来,群众一直反映朴玉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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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截图(朴玉实业有限公司黑烟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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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截图(朴玉实业有限公司不分昼夜生产)

  本刊工作人员来到山西省兴县魏家滩镇石槽咀村,就是这么一家名为朴玉实业有限公司的污染困扰着当地群众多年,环保部督办,省环保厅通报,结果是污染依旧。距离厂区远远就可以看到一股股黑色烟尘腾空而起,工厂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生产。工作人员驱车进入厂区,映入眼帘的都是未经遮盖的原料,围绕厂区对污染情况进行拍摄,短短几分钟,工作人员的头上便落满了粉尘。

  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了兴县24小时环境举报热线12369,均无人接听。工作人员拨打了兴县政府办电话,政府办一工作人员把兴县环保局王局长电话(13593****60)告诉本刊工作人员,让给王局长反映,当工作人员向王局长反映朴玉实业污染的问题后,该局长称:“省环保局在了,第二天给你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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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西省环保厅对该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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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11日兴县新闻网发表的企业整改情况)

  据山西省环保厅网站显示2016年3月8日吕梁兴县朴玉实业公司投产至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原料堆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料棚;石灰窑布袋除尘器未运行;厂区进出口道路未硬化。废气体、粉尘等污染被山西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5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的兴县朴玉实业有限公司因原料存在露天堆放,进出厂区道路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污染的问题进行督办,2017年5月11日兴县新闻网发表的《兴县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和问题调查处理》,经过中央督办、环保厅通报,兴县政府和兴县环保局对朴玉实业有限公司做了整改和处罚。然而整改后的朴玉实业,原料堆依旧裸露,黑烟直排大气,粉尘漫天飞舞,这就是兴县政府和环保局所说的整改到位吗?

  中央督办,省环保厅通报的污染企业能够“长盛不衰”,是谁在支撑着?难道罚款就是严格的监管吗?污染严重的企业交了罚款就算整改到位了?堂而皇之地排污,形成了“牺牲环境,钱权交易”的恶果蔓延,正是这样的以罚代管,助长了污染企业的嚣张,认为能花钱摆平的事,就不是事,这就是在“以罚代管”行政管理中,让污染企业找到了污染行为的宣泄口,可以肆无忌惮的蚕食公共资源而毫无愧感。环保部门的放任,“以罚代管”的“懒政”行为,只是为了推脱部门的责任,这种做法只能让违法行为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

  对于兴县朴玉实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本刊工作人员再次致电兴县环保局,环保局一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办公室人员告诉本刊:“企业污染不归他们管。”这不能不令人疑惑:兴县环保部门不管污染管什么?兴县环保部门的职责究竟是什么呢?这样明目张胆的直排和污染,不归环保局管,该归谁管?朴玉实业有限公司的污染何时才能终止呢?何日才能还当地群众一片蓝天呢?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而朴玉实业这样的企业在环保厅和督查组两次通报后却能污染依旧,那么作为地方的环境监管部门却无能为力,这也不由得让群众怀疑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2016年环保厅通报企业环保手续不全,被停止生产;2017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那为何该企业能一直生产至今呢?从料堆裸露、粉尘飞舞到黑烟直排这种变本加厉的污染,而政府和环保局却以《兴县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和问题调查处理》说全部完成,那么到底是兴县政府和环保局在弄虚作假还是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另有隐情呢?

  对于兴县朴玉实业有限公司变本加厉污染的问题,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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