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到河北省献县河街镇东八册屯村村民反映,环宇玛钢厂将生产的工业废水排入对面的水渠,造成水渠的水严重污染。
(工业废水直排水渠)
7月4日,本刊特派工作人员前往献县东八册屯村了解情况,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来到了环宇玛钢厂门口,看到了企业对面水渠里铁锈黄颜色的污水,顺着水渠向上走去,只有环宇玛钢厂门口的水渠段是铁锈黄颜色。经过查找,在环宇玛钢厂斜对的水渠边上,工作人员发现了排污口。随后拨打了献县环保局的24小时环境举报热线,向环保局反映了这个问题,接线员告诉工作人员马上通知执法人员去现场调查,直到天黑工作人员离开的时候也未看到环保执法人员来到现场。
(环宇玛钢厂区)
2015年5月,沧州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利剑斩污”发布会上曾通报了:献县环宇玛钢有限公司无证排污案。该公司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献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停止排污。4月6日,献县环保局对其后督察发现,该公司拒不执行决定内容,依然继续非法排污。依据《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4月6日,献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献县公安局,对其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然而,这些并没有制止企业的排污行为,2016年一篇名为《河北献县玛钢厂污染严重监管部门凸显“疲软”》的报道也报道了环宇玛钢污染的问题,面对市局的通报,媒体的监督,为何这种污染现象总是存在呢?是环保局的日常监管出现纰漏还是企业胆大妄为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按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原则,整治一批违规违法涉危重点企业和单位,查办一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涉危违法犯罪人员。其中打击整治重点之一就是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污染环境尚未构成犯罪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重点整治。
河北献县,这一渠“铁锈黄”的污水究竟怎么回事,本刊希望有关部门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回答。此事,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