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0日就群众反映问题来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在天宁油漆西侧看到一家无名企业生产排烟的过程,随即本社人员拨打了交城环境举报热线,举报后没有等到环保局执法人员前来执法,却接到一位自称姓李的企业老板打来电话要求见面,企业老板电话回复说环保局去查他们了,企业是生产硅酸钠的,李姓负责人说是电没弄好有点问题,我单位人员问:我们的电话你是怎么知道的,李老板回答说是正好在环保局坐着听见了看了一下。看来这位李老板和环保局的关系不一般!不然怎么会得到举报人的电话?
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的环保手续,是否合法生产,是否污染环境,是否有执法和处罚等一系列问题,环保局至今不给任何回馈,依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15 号 其中《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可是交城县环保局却是事事无结果、件件无回应,是在对企业保护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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