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民生与法网
广告
首页 > 网络舆情 > 正文

河北容城:兴达印染有限公司是否符合工信部印染准入名录
2017-06-09 13:40:06   来源:地球   评论:0 点击:

  编者按:早在2013年河北省开展了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厉打...
  编者按:早在2013年河北省开展了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明令禁止和查处涉水企业利用渗坑、渗井直接向地下排放有毒有害污水的恶劣行为。2014年再次专项整治渗坑在行动 “零遗漏”修复每一个渗坑。难道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对于“零遗漏”渗坑又是怎样来修复的呢?是应付上级走过程还是弄虚作假来保护污染企业呢?
\

  近日,本社多次接到容城县王村和西牛营村村民反映称:当地一家名为兴达印染的企业,每天将未经处理的黑烟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将印染厂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子身后的大坑,造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不同程度的污染,这种渗坑排污现象已经被明令禁止,但这样的禁令对于河北省容城县扛着“尚方宝剑”的保定兴达印染有限公司而言却如同一纸空文。

\

  (企业的污水池)

  2017年5月29日,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本社工作人员来到保定兴达印染有限公司厂区后身,看到了位于企业身后的排污池,固定废物随意倾倒,印染污水正在源源不断的排出,越是接近越让人感觉无法呼吸。一个池子里面是企业的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另外一个是企业的排污池,废弃污水池的黑褐色污水自然蒸发渗透。

\

  (企业的固废和垃圾)

  耕地里一不愿意透漏姓名的老人告诉本社人员:“这个污水坑已经存在多年,坑内的污水非常刺鼻,就连水坑周围的防护措施也存在安全隐患,离村民的村庄和耕地都这么近,万一有小孩子掉进去,后果不堪设想啊。对此,村民也是苦不堪言,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任何解决”。随后,在走访中发现这家印染企业正常生产。那么,这家正在生产的印染企业是否有相关的手续呢?

\

  (企业废弃的大坑)

  相关资料显示,挖在庭院地面之下用以排除地面积水或管道污水的坑。坑壁用砖或石块堆砌,坑顶加盖,水流入坑内,逐渐渗入地层,也叫渗坑。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该企业废弃的污水池为何迟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是在挑衅国家的相关法律还是有人在刻意纵容呢?

\

  (群众举报的污染企业环评公众参与竟然无人反对)

  本社人员拨打了保定市容城县环境举报热线12369,向容城县环保局反映了保定兴达印染公司的污染问题,随后一手机号码为139*****708自称姓陈的环保区域负责人回复:“保定兴达印染有限公司九几年建厂,是‘一控双达标’企业,企业的环评、批复、验收全部都有网上可以查询的,工信部准入名录也有该企业,至于你说的问题我们全部知道,你说的水坑是企业以前废弃的水坑,早就不用了,企业不存在利用渗坑私自处理生产污水的现象,你看到的水是百姓的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百姓的生活污水为何用肉眼看上去和企业排放的污水从颜色上看上去一样。”陈:“那个是企业之前废弃的大坑,那个水没事。”针对上述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容城县环保局区域负责人陈队长并未带执法人到现场查看调查,仅以一句“反映情况我全部知道,该企业手续齐全,企业不会私自处理污水”回复了本社工作人员。

  本社人员在网上查询该企业的相关手续,在保定市环保局网站查询到保定兴达印染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验收申请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公示,却未能查到保定兴达印染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就是这样一家被百姓长期举报的污染企业,是如何通过了竣工验收?验收单位是否涉嫌违法审批验收呢?

\

  (兴达印染厂区平面图 没有标注排放污水大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那么,容城县的兴达印染有限公司是否真正达到国家规定的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标准呢?又是如何进入工信部印染行业准入名单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验收)建设项目环评时,应当由该级的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在本部门的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所要审批(验收)建设项目环评的受理有关情况、拟批准审批(验收)意见、批准审批(验收)的决定以及环评单位的环评资质及环评人员等有关情况。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容城县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呢?容城县有关部门是否该对百姓的诉求和放任不管有个合理的答复呢?容城县的兴达印染企业是否能够依法关停,我们将拭目以待。

相关热词搜索:容城 兴达 河北

上一篇:近百亿方南水惠及1亿多人
下一篇:河北固安:“依云墅”被指违规建设153栋独栋别墅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