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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横山区:百姓陷土地纠纷 政府互推责任
2017-06-12 10:59:47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本网讯:位于陕西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最近发生一起由土地纠纷而引发了村干部不作为,对工作玩忽职守失职一事,本网进行了走访了解。2017年...
本网讯:位于陕西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最近发生一起由土地纠纷而引发了村干部不作为,对工作玩忽职守失职一事,本网进行了走访了解。

2017年5月1日,上任两天的石井组组长杨旺玉,带领村民二十余人二十四小时阻挡承包人耕种承包地。5月2日承包人张惠明去政府向董彩东镇长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出面协调处理,董镇长称土纠纷他们不管,让去派出所报案。去派出所报案,赵所长称合同纠纷他们不管,去走司法程序。又去镇党委找到张世雄书记,请求党委出面协调处理,张书记称没有人向他汇报他不知道管不了,,让承包人找带片领导,张惠明连着找了三位“领导”都没能解决处理,政府的不作为,推诿扯皮导致此次所承包的土地被杨旺玉带领二十余人强行阻挡耕种。致使100亩左右耕地至今荒芜。他们与政府之间是否有保护伞?存在利益关系?

事情起因是早在2013年5月7日,由榆林市塔湾镇政府牵头,经石井村委同意,受害人张惠明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承包了塔湾镇石井村组、大台组等两小组集体荒地23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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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承包人利用所承包的荒地办理了横山县维兴家庭农场,开始种植各种农作物以及养殖白绒山羊。自从土地承包以来,该承包人就没有顺顺利利的进行种植和养殖,石井组村民阻挡及欺辱该承包人,2013年5月中旬村民杨旺录将该承包人雇用别人正在翻地的旋耕机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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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耕时,杨旺新、杨旺山,杨旺录三家人多天阻挠承包人耕种土地,承包人曾多次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得到派出所所长赵兴平的回复尽是:“死了人他们管,没死人他们不管,土地合同纠纷不属于他们管”。无奈承包土地被杨旺录、杨旺山各抢种5亩左右。作为保一方平安的派出所所长能说出这句话,请问您的道德何在?职责何在?素质何在?

张惠明与村集体的合同竟是镇政府提供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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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镇的人民政府连最起码的合同都能错误应用,这样能具备法律效应吗?乡镇土地流转鉴证机构只需要负责人签字难道不用加盖公章就可以签合同?如果该负责人因工作调度调走那这份合同还具有法律保护吗?如果是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就可无理取闹吗?派出所就不应该立案调查吗?我们期待当地政府能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解决。鉴于此事本网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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