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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企业暗管排污 环保局谎言执法 树”中国榜样”
2017-11-22 11:41:09   来源:赤子   评论:0 点击: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兑镇煤矿被指暗管排污,孝义市环保局助力排污企业圆谎,是何原因?难道是要树立中国榜样?  榜样是一面旗帜,也是一面...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兑镇煤矿被指暗管排污,孝义市环保局助力排污企业圆谎,是何原因?难道是要树立“中国榜样”?

  榜样是一面旗帜,也是一面镜子。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照镜子找差距是进行自我批评的一种好方法。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时,我们要以榜样为标杆,对照各自的情况经常照一照,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党的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良好的素质、品德和才能,就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难以完成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榜样为标杆,从他们的言行中,可以吸取精神营养、陶冶道德情操。

  日前,山西离柳焦煤集团兑镇煤矿采矿权2015年被查封,可依旧被群众反映暗管排污。对于该企业的排污现象,孝义市环保局除了不执法,而且还用谎言糊弄举报人,把生产的企业说成关停,把排放的污水说成排的是雨水,难道如此数次被百姓举报,孝义市环保局都是以如此方法应对的吗?这是要树立环境治理“中国榜样”吗?

  一家企业难道如此不惧政法的约束?还是背后的有关机关执法单位“开后门”,让其走了捷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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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离柳焦煤集团)

  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第三章 第三十一条:“根据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章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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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采矿权已被查封的排污大户,却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死灰复燃”的恢复生产,继续排污。不知面对国法在前的这家企业是何背景,如此肆无忌惮。相关执法部门有没有为其开“绿灯”,我们不得而知!孝义市环保局这样的执法按反映人所说正可以树立成“中国榜样”让大家去学习!

  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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