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本网工作人员在当地环保志愿者的带邻下来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高显镇西上官村,现场看到一家名为通才公司的钢铁企业,在其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向附近空域排放大量浓烟废气。据环保志愿者介绍该企业经常如此排烟,致使附近空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空气质量严重下降,附近居民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大受影响。随后本网就此事向曲沃县环保局反馈,环保局一执法人员称:是企业除尘设施的布袋坏了,更换完就不排了。
但就是如此严重的情况,当地环保局却并没有做出该有的行动举措。这不得不让人民群众感到非常之疑惑。
并且这家通才公司的钢铁企业也并非首次被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过污染情况。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802/11/40785734_676051151.s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第十九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企业要自觉做好兼顾环保生产活动。监管部门要行使有效,落实法规。只有这样,才能还蓝天于民,还清新的空气给我们的国民。这家被多次曝光的通才工贸钢铁公司的企业如此排烟,曲沃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这看似合理的解释让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该企业经常出现这种布袋坏了的问题吗,环保局作为行政职能部门是否依法依规去处理问题,如此解释是否为企业开脱和保护企业排烟污染呢?
此事我们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