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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查获一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案
2021-04-14 15:26:59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0 点击:

中国环境报讯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日前现场查实,该县某建材企业操作工人未按照操作规程添加脱硫剂,脱硫池pH值在2~3之...
中国环境报讯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执法人员日前现场查实,该县某建材企业操作工人未按照操作规程添加脱硫剂,脱硫池pH值在2~3之间,致使脱硫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应有作用,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环境。

  该企业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7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东平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企业两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季英德 程广兴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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