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网讯: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全球气候的变化。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备受关注。我国为了治理环境污染,为了让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第 15 号令《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更有多个地区生态环境部门为了鼓励群众参与,对环境污染举报查实的给予奖励。而在内蒙古察右翼后旗对群众的环境问题举报却有着和其他地区不一样的待遇!举报的环境问题不仅是给奖励的事,而是察右翼后旗生态环境局以发律师函的形式来威胁举报人!
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七条 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吨的;(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10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吨的;(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该分类名录显示装卸搬运和仓储59是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
而察哈尔右翼后期生态环境局却对此未能依法执法同时,该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也被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这到底是在监管,还是在撑保护伞呢?”
该文被发到网上后,该局一杜姓执法人员告知举报人,经局领导同意向你发出律师函,以文中提到“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这到底是在监管,还是在撑保护伞呢?”影响了该局的声誉,要求删除文章,并表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等言语来威胁举报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高树平同志对于该局执法人员不能依法执法,“反映群众提出质疑,这到底是在监管,还是在撑保护伞呢?”是否不应该说。还是该局不容许对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举报呢?
此事件我们将继续关注!
来源:weibo
免责声明:转载本文的目的只作为公益性传播,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原版权著作权归属于原创人持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