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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2021-03-18 14:57:17   来源:人民日报   评论:0 点击: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屈信明、欧阳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借贷消费...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屈信明、欧阳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借贷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银保监会办公厅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18日 02 版)
 
(责编:岳弘彬、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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