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逝后遗嘱如何公证
一、父母去逝后遗嘱如何公证
父母去世后,遗嘱无法再办理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遗嘱人在世时,公证机构根据其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父母去世意味着遗嘱人已不存在,不符合遗嘱公证的受理条件。
不过,若对遗嘱真实性和效力有需求,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确认遗嘱效力: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使未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2. 进行遗嘱鉴定:对遗嘱真实性存疑,可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3. 按遗嘱继承:确定遗嘱有效后,继承人可按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若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父母的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父母所立遗嘱要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遗嘱人具备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醒,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相应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2. 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体现。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内容合法合规: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4. 形式符合要求:遗嘱有多种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才可订立,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父母立遗嘱怎么样才生效
父母所立遗嘱要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父母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清晰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若立遗嘱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必须是父母真实意愿的表达,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三,遗嘱内容合法。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四,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形式。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五,遗嘱见证人符合要求。除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遗嘱大多需有见证人,见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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