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和方法
一、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和方法
放弃继承权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
1. 书面方式:这是放弃继承权的主要方式。继承人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说明放弃的遗产范围。声明书需由本人签名、注明日期。若涉及房产等重要不动产,可能还需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声明书证明力更强。
2. 口头方式: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在非诉讼场合,继承人也可口头表示放弃,但需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比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放弃继承权都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一旦作出有效放弃,一般不能随意反悔。若遗产已分割处理完毕,再反悔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二、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本人到场吗
放弃继承遗产不强制要求本人到场。
若选择公证方式放弃继承,大部分公证处规定需继承人本人到场办理公证手续,并在公证员面前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是因为公证机构要确保声明是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若不通过公证方式,继承人可自行书写放弃继承声明。书面声明需清晰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注明所放弃的遗产范围,并由本人签名。这种情况下,本人无需到场,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将声明提交给相关方。
在诉讼程序中,若涉及遗产继承纠纷,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也无需本人一定到场。
需注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放弃继承,一旦作出有效放弃,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并且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
三、放弃遗嘱继承原遗嘱还有效吗
放弃遗嘱继承不影响原遗嘱的效力。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遗嘱即合法有效。
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意味着该继承人不再参与遗嘱所涉遗产的分配。但这并不否定遗嘱本身的效力。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若遗嘱中有其他指定继承人,将由其他继承人按遗嘱继承;若没有其他指定继承人,则这部分遗产可能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总之,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的行为,与遗嘱本身的效力并无直接关联,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依然有效。
以上是关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方式和方法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