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材料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身份证明:继承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信息。
2.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等,以此确定继承开始。
3. 房产证明:需提供房产证,用以明确继承房产的具体情况。
4. 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的合法资格。
5. 遗嘱或继承协议:若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存在多个继承人协商达成继承协议的,也应提供该协议。
6. 其他可能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继承人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经审核无误,即可完成房产继承过户。
二、房产权继承过户要什么手续
房产继承过户需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第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开具死亡证明。
第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提交已公证过的遗嘱。
第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等材料。
第四,缴纳相关税费。主要涉及契税等。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缴纳契税。
完成上述手续后,继承人便可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整个过程中要准备好各类材料,确保手续合规、流程顺畅。
三、房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房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涉案房产价值50万元,1万元需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按2.5%交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10万)按2%交2000元,20万到50万部分(30万)按1.5%交4500元,总计诉讼费为50+2250+2000+4500 = 8800元。
法院收取诉讼费旨在补偿司法资源消耗,确保司法系统正常运行。当事人需准确估算房产价值并按标准交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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