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二、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流程
1. 申请:医患双方可共同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 提交材料:双方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病历资料、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用以证明医疗过程及争议情况。
3. 医学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医学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提交材料的补充事宜等。
4. 组成鉴定组:医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通常为单数。
5. 鉴定:双方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陈述、答辩,并接受专家询问。专家根据相关材料及陈述等进行讨论、分析,出具鉴定结论。
6. 送达鉴定结论: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三、医疗手术事故赔偿有哪些情形
医疗手术事故赔偿情形如下:
1. 医疗费:因手术事故产生的检查、治疗、用药等费用。
2. 误工费:患者因手术事故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3. 护理费:术后护理所需的费用。
4. 交通费:就医及处理事故相关事宜的交通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给予患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6. 营养费:根据患者情况确定补充营养所需费用。
7. 残疾赔偿金:手术造成残疾的,按规定赔付。
8. 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9. 丧葬费:手术导致患者死亡的丧葬支出。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对患者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赔偿。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事故给患者或家属带来精神痛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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