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死了还有房子吗现在

2025-08-25 18:01:33 法律知识 0
  拆迁人死了还有房子吗现在?拆迁人死亡后对房子是否有权益分情况而定。签协议并完成手续后去世,安置房或补偿款属遗产,继承人可继承;拆迁中去世且未完成补偿安置,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可协商补偿,或获房子。合法继承人能继承相关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拆迁人死了还有房子吗现在

   拆迁人死亡后,其对房子是否有权益需分情况判断。

   若拆迁人在签订拆迁协议后去世,且已完成房屋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等手续,那么相应的安置房或补偿款属于拆迁人的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继承该房屋或补偿款,在这种情况下,拆迁人虽已去世,但通过继承程序,其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延续,继承人拥有相关房子权益。

   若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去世,且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拆迁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拆迁中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权与拆迁方继续协商补偿事宜,争取合理的补偿,补偿形式可能包括房屋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等。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继承人可获得相应房子。

   总之,拆迁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与拆迁相关的权益,有可能拥有房子。

   二、拆迁申请复议能暂时不拆吗

   拆迁申请复议不一定能暂时不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停止执行。

   一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若拆迁部门意识到拆迁行为可能存在问题或其他因素,可主动决定暂停拆迁。

   二是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拆迁行为可能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情况,可决定停止执行。

   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例如申请人能证明拆迁会对其生活、生产造成重大且不可挽回的影响,复议机关可基于此决定暂停。

   四是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某些特定法律明确规定在复议期间停止执行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所以,申请复议本身不必然导致停止拆迁,需看是否符合上述可停止执行的情形。

   三、拆迁剩余的的土地归谁所有

   拆迁剩余土地的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若拆迁区域为国有土地,拆迁后剩余土地依然归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均为国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拆迁完成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对剩余土地进行进一步的安排,比如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商业开发等。

   若拆迁区域为集体土地,且拆迁是基于集体建设项目,剩余土地通常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过,若集体土地因国家征收而拆迁,在完成征收程序后,土地性质转变为国有,剩余土地也就归国家所有了。

   此外,在一些特殊项目中,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可能会依据具体的政策和协议来确定。总之,判断拆迁剩余土地的归属,要依据土地原本的性质、拆迁项目的性质以及相关政策和协议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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