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方法有几种类型
一、医疗事故鉴定方法有几种类型
医疗事故鉴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 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遵循合议制原则进行鉴定。这一程序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基础环节,为后续可能的再次鉴定提供初步结论。
2. 再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专家同样从专家库中抽取,通过再次合议来判断首次鉴定结论是否准确,以保障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医疗事故的认定更为客观、合理。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呢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交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三、医疗事故找谁解决最好最快呢
1. 发生医疗事故后,可首先尝试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这是较为直接快速的方式,双方能就赔偿等事宜直接沟通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可高效解决问题。
2.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促使双方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3. 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判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确保赔偿等得到有效落实。在选择解决途径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利于问题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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