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机关是哪里
一、医疗事故鉴定机关是哪里
医疗事故鉴定机关一般是当地的医学会。
具体来说: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鉴定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明确医疗事故责任归属。
二、医疗鉴定在哪个部门做的
医疗鉴定分多种类型,不同类型鉴定部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过错鉴定,一般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这些机构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鉴定活动。
伤残等级鉴定,通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比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在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三、在哪项属于严重医疗差错
严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未造成患者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但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痛苦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医疗事件。
以下情况通常属于严重医疗差错:
1. 手术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等。例如,将本应切除的一侧肾脏误当作病变肾脏切除,对患者身体造成极大伤害。
2. 用药错误导致严重后果。如用错剂量、药物种类,致使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等。
3. 输血错误。输错血型等,可能引发溶血反应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4. 误诊延误病情。比如将癌症误诊为普通炎症,使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严重医疗差错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痛苦和损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高度重视,严格遵守诊疗规范,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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