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死亡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户主死亡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户主死亡后,房产继承顺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若户主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按遗嘱或协议内容进行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优先获得房产。遗赠扶养协议是与扶养人签订的,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
若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户主死亡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办
户主死亡后房屋继承手续如下:
1. 确定继承人:查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按其内容确定继承人;若无,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开具证明: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 办理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4. 房屋评估: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5. 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后,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吗
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翻建,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首先,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继承的实际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若要翻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规划要求,翻建应在村庄规划范围内,不能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二是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方可动工。三是继承人户口性质也有影响,若继承人户口仍在本村,翻建相对顺利;若户口已迁出,属于非本村集体成员,虽可继承房屋并暂时使用宅基地,但翻建审批可能会更严格。
若未按规定擅自翻建,可能面临被认定为违建并拆除的风险。所以,在翻建前一定要了解当地政策法规,按程序申请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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