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保险合同部分无效
一、什么保险合同部分无效
保险合同部分无效指合同中某些条款不具法律效力,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合同其余部分仍可履行。以下情况会导致保险合同部分无效:
1.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如投保人对价值50万的房屋投保80万,超出的30万部分无效。
2.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无效:若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无效。这是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防止保险人利用免责条款逃避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3.部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部分内容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冲突,这部分无效。如合同约定的保险业务范围超出保险人核准经营范围,该约定无效。
保险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效力,有效部分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有效条款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二、怎么才算无效保险合同
无效保险合同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保险合同。判定无效保险合同,主要看以下方面:
-主体不合格:投保人或保险人不具备法定资格。如投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所签合同也属无效。
-内容不合法: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为非法利益投保、承保的危险不存在等。例如以走私物品投保财产险,因保险标的不合法,合同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比如保险公司故意隐瞒重要条款,诱导投保人签订合同,此合同可认定无效。
-形式不合法:保险合同未按法定形式订立。如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以口头形式订立,可能被认定无效。
保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什么叫做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无效指的是保险合同虽已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全部无效是指整个合同不具有效力,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合同就会全部无效;部分无效则是合同某些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例如超额保险部分无效,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就不产生效力。
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多样。一是主体不合格,如投保人、保险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内容不合法,像以法律禁止的事项作为保险标的;三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四是形式不合法,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等。
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保险人应返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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