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类。法定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则合同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消失,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企业丧失经营主体资格,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合同终止。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情形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需注意,约定情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处理劳动合同终止问题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七年没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七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争取一定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时长最多为十一个月。所以在未签合同的第一年,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不过,这里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虽然七年没签合同无法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相应赔偿。
总体而言,七年未签合同虽不能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其他方面争取合法权益。
三、签劳动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签劳动合同原则上须本人签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至关重要。本人签字能确保该合同是劳动者真实意愿的体现。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劳动者确实无法亲自签字,可通过合法的委托代理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此时需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代理人有权代签合同,且授权书应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
另外,若事后劳动者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劳动合同,比如开始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领取工资等,即便合同非本人签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对合同的追认,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但从规范和防范法律风险角度讲,用人单位应尽量要求劳动者本人签字,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若代签情况发生,务必保留好授权委托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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