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一、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 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主要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邻接权主体多为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2. 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保护的是基于作品传播所产生的成果,如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等。
3.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等多项权利;邻接权主要有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等,侧重于与传播相关的权利。
4. 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作品类型和作者身份等有不同规定;邻接权的保护期限一般相对较短,例如录音录像制品的保护期为50年等。
二、试述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邻接权与著作权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不同。著作权主体是作品创作者,如作者等;邻接权主体是传播作品的相关主体,像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客体不同。著作权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比如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等。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等;邻接权主要是财产权,如表演者的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等权利。
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中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及财产权有具体期限;邻接权的保护期限相对较短,具体依不同类型邻接权规定。
三、著作权侵权免责情形有哪些
1. 合理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学术研究等目的,在适当范围内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无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比如为写论文引用他人作品中的观点等。
2. 法定许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但要支付报酬。如在编写教材时按照法定条件使用已发表作品片段。
3. 著作权用尽:合法制造并售出的特定产品,著作权人对该产品的发行权即用尽,后续他人对该产品的再销售等行为不构成侵权。比如购买正版书籍后转售。
4. 时事新闻报道: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保护,媒体对时事新闻的报道等不构成侵权。
5. 免费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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