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期怎么处罚
一、药物过期怎么处罚
1. 销售过期药物:
- 一般会被没收过期药品和违法所得。
- 并处以罚款,罚款幅度通常依据药品货值金额来定。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至20倍罚款。
2. 使用过期药物: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3. 若过期药物造成人身损害:
- 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罪名。
总之,药物过期处罚较为严格,关乎公众用药安全,无论是销售还是使用环节都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防止过期药物流入市场或被使用。
二、药物过期如何赔偿
1. 首先,消费者因使用过期药物造成损害的,可向药品销售者主张赔偿。销售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 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要求价款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消费者可与销售者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过期药品几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对于过期药品,一般认为属于劣药范畴。在实际中,消费者除要求按上述规定获得赔偿外,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具体赔偿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及相关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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