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文件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聘用文件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文件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 性质:聘用文件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发出的,用于确定人员聘用相关事宜的通知类文件,体现的是单位对人员的录用意向。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有双务合同性质。
- 内容:聘用文件内容相对简单,通常包含聘用岗位、职责、待遇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内容更为详细具体,涵盖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诸多方面,对双方权益保障更为全面。
- 效力:聘用文件仅为用人单位的单方意思表示,对劳动者无强制约束力,劳动者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作用:聘用文件主要用于告知劳动者被聘用的事实和相关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在劳动纠纷处理中,是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证据。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多久能拿到
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拿到时间取决于不同情形。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好解除事宜、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后,用人单位应立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
若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三十日期满且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需出具该文书。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办妥手续后即可拿到。
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不过,实践中可能因工作流程、资料准备等因素,存在一定时间差,但正常不应超过合理期限,如一周左右。若用人单位未及时出具,劳动者可向其催告;若因此造成劳动者损失,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办完离职劳动合同多久解除
办完离职后,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需分情况确定。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达成协议且完成离职手续办理时,劳动合同即解除。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期满劳动合同解除。如劳动者已完成离职交接等手续,也可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依法履行通知工会等程序、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后,劳动合同解除。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自解除通知送达时劳动合同解除,但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时,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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