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多久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多久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的时间分不同情况。
若是劳动者主动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能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保障正常运营。
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时,无需提前通知可即时解除。但在符合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二、签过劳动合同还算应届吗
签过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需依具体情况判定。
通常应届毕业生分两种。一是即将毕业但尚未离校、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在这个阶段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意义上仍属应届毕业生。因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关键在于毕业时间,只要处于正常毕业年份,即使签了合同,学籍还在学校,仍可认定为应届。
二是已经毕业,拿到毕业证的学生。若毕业当年签了劳动合同,一般也算应届毕业生。因为在一些政策中,毕业一定期限内(比如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是毕业超过规定期限,且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此时就不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
综上,签过劳动合同并不绝对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需结合毕业状态、毕业时间及是否落实工作等情况综合判断。
三、劳动合同不签订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未签订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可获得10000元工资赔偿,最多支付11个月。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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