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标准规定
一、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上述按工作年限支付。
另外,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否包括加班费,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而言,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费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理论上包含在工资范畴内。
若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时,加班费应纳入月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劳动者因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而获得经济补偿,计算月工资时,其加班费会计入其中。
但是,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里的计算基数通常也是包含加班费的月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另有合法约定,按约定执行。若双方约定赔偿不包含加班费,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从其约定。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算实发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通常按应发工资计算,而非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涵盖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实发工资则是在应发工资基础上,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实际到手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明确是以应发工资来计算。
以应发工资作为计算赔偿的基数,能更全面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实际收入水平。因为社保、公积金等扣除项目,本质也是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所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时采用应发工资更为合理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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