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条款

2025-09-03 09:00:25 法律知识 0
  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条款?劳动合同包含必备和可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有双方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报酬、社保及劳动保护等;可约定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等,能明确双方权益。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条款

   劳动合同应包含必备条款和可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等;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工作时长和休息休假安排;劳动报酬,约定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工作安全与健康。

   可约定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阶段;培训条款可约定服务期等;保守秘密条款可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可提升劳动者待遇。

   劳动合同需包含上述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新规定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意味着,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按照新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试用期需要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都应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签订合同。

   例如,劳动者入职当天开始工作,用人单位应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处于试用期为由不签。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及时签订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这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避免自身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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