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办理房产抵押流程及手续
一、建委办理房产抵押流程及手续
建委办理房产抵押的流程及手续如下:
准备材料
抵押当事人需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及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
提出申请
抵押双方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建委提出房产抵押登记申请,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审核材料
建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抵押房产是否符合抵押条件等。
评估房产
必要时,建委可能会要求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评估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
登记手续
审核通过且完成评估后,建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领取证件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抵押权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生效。
二、把房产抵押给个人怎么办手续
将房产抵押给个人,需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1. 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就房产抵押事宜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等条款。
2. 准备相关材料:通常包括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及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3. 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双方共同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完成上述手续后,房产抵押即具有法律效力。抵押人应妥善履行债务,若未能按时履行,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以实现债权。
三、两个人的房产一个人能抵押吗
两个人共有的房产,一方通常不能擅自抵押。
若该房产为按份共有,根据相关法律,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若未达到此比例,单独一方没有权利自行抵押房产,否则构成无权处分。
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原则上需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抵押。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不过,若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善意取得制度,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行为可能有效。但此时,另一共有人可向擅自抵押的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若一方持有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获得合法授权,则可以进行抵押操作。总之,两人共有的房产,一般不能由一人随意抵押,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共有人之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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