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是怎样的程序
一、医疗鉴定是怎样的程序
医疗鉴定程序如下: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可共同向有资质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若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异议,卫生行政部门也可移交医学会鉴定。
2. 提交材料。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相关病历资料等,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3. 医学会受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缴纳鉴定费。
4. 组成鉴定组。医学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为单数。
5. 鉴定会。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出席,陈述意见、提供证据等,鉴定组专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讨论、分析,形成鉴定结论。
6. 出具鉴定书。鉴定结论形成后,医学会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医疗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医疗鉴定通常在以下机构进行:
1. 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各地都设有相应的医学会,比如省级医学会、市级医学会等。一般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
2. 司法鉴定机构:能提供医疗过错鉴定等服务。这类机构相对独立,通过专业的法医临床鉴定等程序,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等进行判断。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可由法院指定。
不同的鉴定机构有不同的受理范围和鉴定流程,在进行医疗鉴定前,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机构,并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
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主体有多种情况。
1. 医患双方均可提出。患者及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医疗机构若认为自身医疗行为无过错,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提出鉴定,比如对医疗事故争议有异议等。
2. 卫生行政部门在某些情形下也能移交鉴定。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会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3. 司法机关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根据案件需要也可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总之,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途径较为多样,不同主体基于不同目的和情况来启动鉴定程序,以明确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归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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