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受法律保护
一、滞纳金受法律保护
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若依法做出金钱给付义务之行政决策,而恰逢当事人逾期未履行为,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扣罚税款及滞纳金等措施。
关于罚款和滞纳金的标准应及时通知当事人;
罚款额与滞纳金额不得超过原有付款义务之数量。
二、滞纳金什么部门能收取
其实啊,滞纳金这种东西就是让你去交钱的啦。
这不是我们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规定出来的。
只要是你没有按时缴纳或者是解缴税款之类的费用的话,他们就会来找你的麻烦,给你收滞纳金了。
这种滞纳金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都承认的!而且它还带有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呢,所以大家千万别想着逃避这个问题。
但是如果是因为税务局的原因导致你没能及时交税的话,那他们也不能再给你加收滞纳金了。
还有就是,在我们平时生活中,比如水、电、气这些单位,还有银行什么的,他们跟我们都是平等的关系,只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收取违约金,而不是滞纳金。
三、滞纳金每天5%合法吗
滞纳金每天5%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
(一)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可能合法。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特定情形下的滞纳金规定。
(二)在民事合同领域,如果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每日5%的滞纳金,这种约定可能存在部分不合法的情况。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过高(包括以滞纳金形式约定过高)时,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调整。所以,如果该滞纳金实质属于过高的违约金性质,就可能不被全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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