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算
一、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算
未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酬计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若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且超过一个月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应发工资确定,但不包括加班费等非常规性收入。
其二,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者因此离职,除获得正常出勤期间工资外,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因劳动者原因未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但应正常结算劳动者工作期间的薪酬。
二、签了劳动合同应届生身份就没了吗
签了劳动合同,应届生身份不一定会丧失,需分情况来看。
从普遍定义来讲,应届生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当年毕业的学生,二是在一定年限内(如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或人才市场的毕业生。
如果是当年毕业的学生,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毕业的这一年里,依然属于应届生范畴。因为应届生身份是以毕业时间来界定的,这一年毕业的学生都算应届生。
而对于在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若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等劳动关系的证明都正常办理,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已落实工作单位,此时应届生身份可能会丧失。不过,要是签了合同但未缴纳社保,部分情况下仍可保留应届生身份,具体要看相关单位对于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
总之,签劳动合同和应届生身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要依据应届生的具体定义和相关政策来判断。
三、不签劳动合同继续工作怎么赔偿的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赔偿情况如下:
其一,双倍工资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时间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或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止。比如,劳动者入职三个月未签合同,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单位就需支付双倍工资。
其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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