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兼职人员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和兼职人员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和兼职人员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合同内容需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条款,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受法律保护。
如果兼职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又和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不影响原单位工作任务完成,且原单位未提出异议,该劳动合同有效。但要是对完成原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原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原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本单位与兼职人员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因存在法律风险而影响效力。
若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所签合同违背法律法规、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劳动合同期内不能兼职怎么办
若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不能兼职,劳动者应遵守该约定。因为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违反约定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劳动者有兼职需求,可先查看合同具体条款和单位规章制度。若条款不合理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与单位协商修改。比如合同禁止兼职的规定限制了劳动者合理的劳动权利,且无合理补偿,劳动者可提出修改意见。
若协商不成,又想兼职,可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但要注意不能让兼职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单位有权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劳动者改正,若拒不改正,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因兼职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零食店兼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零食店兼职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要视兼职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全日制兼职,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类似全职的标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话,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仍未签订,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零食店兼职不一定都要签劳动合同,关键看用工形式是否为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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