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一、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区别
1. 保护客体:
发明授权保护的范围更广,涉及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等。
实用新型主要保护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
2. 创造性要求:
发明授权要求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只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
3. 审查程序:
发明授权需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仅进行初步审查。
4. 保护期限:
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均为自申请日起10年。
5. 稳定性:
由于发明授权经过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强。
实用新型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相对较弱。
二、发明授权和发明公开的区别
1. 发明公开:是指申请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向社会公众予以披露。此时发明处于公开状态,他人可了解到该发明的技术方案等信息。这有助于推动技术交流,但发明尚未获得专利保护。
2. 发明授权:意味着发明创造经过一系列审查程序,符合专利授权条件,被授予专利权。获得授权后,发明创造受法律保护,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等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发明即构成侵权。
3. 区别总结:发明公开只是使发明内容为公众所知,不具有排他性权利;而发明授权赋予申请人专利权利,能有效阻止他人未经许可的相关行为。发明公开是发明走向授权的一个阶段,公开后经审查合格才会授权,公开是为了满足专利制度中对技术公开以换取保护的要求,授权则是给予申请人对发明创造的法定垄断权。
三、发明授权和发明公布的区别
1. 含义不同:
发明公布是指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利申请的内容向社会公开。这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让公众知晓该发明创造。
发明授权则是在发明经过实质审查等一系列程序,符合授权条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获得专利证书,拥有对该发明的独占权。
2. 权利状态不同:
发明公布后,申请人并不享有专利权,他人可能在该基础上继续研发改进。
发明授权后,专利权人享有排他性权利,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专利。
3. 公开程度不同:
发明公布主要是将申请文件公开,公众可了解发明的大致内容。
发明授权后公开的内容更为详细准确,包括权利要求书等,明确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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