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要什么证明
一、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要什么证明
没有劳动合同且遭遇拖欠工资,可通过以下证明材料维权: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能直接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况。
2.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上面一般有单位信息和员工本人信息,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考勤表等,可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
4.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事的证言能从侧面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
5. 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业务往来文件、邮件等,这些材料能体现你为单位提供劳动的相关内容。
6. 工作过程中的一些成果文件,像你完成的项目报告、策划书等,上面若有单位标识或相关人员签字,也可作为证明。
收集好这些证明材料后,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最多可以签几次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法律并未限制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次数,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来说,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一年期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前,若员工不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单位就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虽然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在次数上没有严格限制,但满足一定条件后,就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时,以下情形劳动者可要求补偿:
1.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例如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待遇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
2.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企业破产意味着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补偿。
3.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这些情况是用人单位自身经营出现严重问题,并非劳动者原因,所以应给予劳动者补偿。
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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