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2025-09-10 19:20:04 法律知识 0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致合同终止,或期满除特定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合同,需支付补偿;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死亡等致合同终止,无需支付。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要分情况判断:

   1.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需分情况讨论。

   若用人单位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若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等规定情形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上述经济补偿规定执行。

   三、合同到期有补偿金吗劳动法第几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时,若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则无补偿金。

   该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并非单纯某一条涵盖此内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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