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的范围
根据《安徽省工伤认定条例》,工伤认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职工。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因职业病原因受到伤害的。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治疗职业病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四、工伤认定争议的处理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工伤认定条例》为职工提供了明确的工伤认定标准和程序,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