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受害者的损伤程度、功能障碍、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以下为具体的等级划分标准:

一级伤残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意识丧失、植物生存状态。
二级伤残
-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意识丧失、植物生存状态。
三级伤残
- 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
- 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五级伤残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六级伤残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但存在功能障碍。
七级伤残
- 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但存在轻度功能障碍。
八级伤残
- 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但存在轻微功能障碍。
九级伤残
- 轻微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但存在轻微功能障碍。
十级伤残
- 轻微丧失劳动能力;
-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但存在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