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概念
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应享有相应的护理费。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确定标准
- 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不能自理程度,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 根据不同等级的生活不能自理程度,确定相应的护理费标准。
- 护理费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护理市场行情来确定,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支付方式
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般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 单位无法支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工伤保险基金也无法支付,可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有关部门申请。
四、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调整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如生活不能自理程度发生变化,护理费标准应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 由工伤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调整申请。
- 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工伤职工的生活不能自理程度进行重新评定。
- 根据重新评定的结果,调整护理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