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与房产归属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作出判决。在房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将房产判给一方或子女。
三、离婚后判给儿子的房产能否要回
离婚后,判给儿子的房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因为房产归属已由法院判决,且子女抚养权也已确定。但如果以下情况发生,房产归属可能发生变化:
- 子女成年后,自愿放弃房产;
- 房产分割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
- 子女抚养权发生变更,房产归属也随之调整。
四、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离婚后,一方认为房产分割不公或有其他合法权益受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
-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原判决或变更房产归属;
- 寻求律师帮助,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