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调解与立案是离婚诉讼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在程序和目的上存在明显差异。

一、离婚诉讼调解
离婚诉讼调解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以下是离婚诉讼调解的一些特点:
- 自愿性: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无强制性质。
- 灵活性:调解过程可以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整,没有固定的程序。
- 保密性:调解过程及结果对外保密,不公开。
- 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诉讼立案
离婚诉讼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并立案的程序。以下是离婚诉讼立案的一些特点:
- 强制性:一旦法院受理并立案,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 程序性:立案后,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质证、辩论等环节。
- 公开性:诉讼过程及判决结果公开,对社会具有公示作用。
- 法律效力: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
三、区别与联系
离婚诉讼调解与立案在以下方面存在区别:
- 性质不同:调解是双方自愿协商的过程,立案是法定程序。
- 程序不同:调解过程较为灵活,立案程序较为严格。
- 结果效力不同:调解协议需经法院确认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则无需进行立案程序。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了解离婚诉讼调解与立案的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最大的保障。